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宿州市埇桥区进行巡视。2018年6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宿州市埇桥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

(1)针对“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走访调研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开展走访调研不少于60次。健全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区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人至少联系1个村(社区),每年住村(社区)不少于5天,走访群众不少于30户。2017年区委书记王启荣同志赴基层开展调研102次,2018年以来已开展调研55次。二是健全区委决策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严明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埇桥区委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台账》《埇桥区委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台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针对环保、扶贫等情况制定《埇桥区进行整改制定多项措施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约谈会议精神》《信访工作巡视整改措施》,总结并制定了《埇桥区2017年度脱贫攻坚整改措施和成效》。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环保为第一民生,加密调度,加大力度,2017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由2016年全省第4等次跃升为第1等次。四是召开“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政德”的重要论述,以鲁炜等案件为反面教材,联系“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和本地刘波、贺恒洪等案件,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五是制发《关于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学习贯彻的通知》,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埇桥篇章。

(2)针对“对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常委班子成员先后开展讲党课活动14场次,进一步加强了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的教育。二是区委、区政府党组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环节,认真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严格标准和步骤,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自导自演,切实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18年8月10日,区委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区政协党组已按要求按程序,于2018年7月24日下午重新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已下发专题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讲重作”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彻底整改。下一步,区委学教办将继续督促各单位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并及时收集整改资料。结合“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针对“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区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整改的通知》,要求全区科级干部对存在少报或漏报的个人有关事项如实作出说明,目前单位上报已结束。对个人事项少报或漏报的问题,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约谈。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统筹发展的能力不高。

(4)针对“区委、区政府对‘四大园区’发展重视不够,园区没能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支撑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埇桥区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方案》《埇桥区在招商引资中开展招才引智认定暂行办法》《埇桥经开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评审办法》《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文件,建立了区四大班子领导分组牵头招商工作机制,增加园区招商人员力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借助2018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契机,先后在北京、厦门、合肥等地举办埇桥专场招商推介会6次,提升了埇桥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埇桥经济开发区围绕“对接徐州”共建园区的发展思路,针对徐州三环以内企业搬迁和徐州西部开发以及沿海地区新一轮产业转移,主动对接,实行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围绕机械电子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招商,1-7月份新签约机械产业园等大项目37个,总投资65.77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围绕园区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开展各类招商推介活动50余次,接待走访客商280余次,新签约中建国际智慧新城等大项目33个。绿色家居产业园依托埇桥国家级林木大区优势,围绕全区首位产业–绿色家居产业,新签约隆东家居等大项目13个,完成招商引资23.4亿元。埇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立足国家级金字招牌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链条精准招商,正在洽谈特色小镇等招商项目8个,总投资70多亿元。二是制定出台《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园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意见》,对园区进行增权赋能,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各园区均成立了投融资公司,园区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制定了《关于完善埇桥区城乡规划建设环保管理体制的方案》,明确园区规划建设局(部)人、财、物隶属各园区管理,业务工作受区城乡规划局管理指导;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向各园区派驻城乡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受理辖区内城乡管理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事件的举报投诉。园区规划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三是制定《2018年度埇桥区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四个园区的个性化考核方案,提高税收、投资等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分值,降低社会事务管理分值比重,引导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四是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调度机制,建立区重点项目指挥部和十五个专项指挥部(含四个园区专项指挥部,园区专项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委常委和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每月召开联席会议,调度推进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区直各要素部门参会并提供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交办事项跟踪督办。今年以来已召开区指挥部调度会四次,分别召开园区专项指挥部调度会7次以上,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五是持续加强重点项目调度,通过“六个集中”等引导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截止7月底,四大园区在库重点项目共305个,占全区重点项目总数40.7%;四大园区在库重点项目总投资1256.3亿元,占全区重点项目总投资42.2%;四大园区今年上半年财政贡献同比增长34%。六是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埇四送一服办〔2018〕2号),各园区均成立“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帮促包保工作机制(埇项指〔2018〕2号),对园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均明确一名区四大班子领导进行包保帮扶。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行动,编制了企业建设项目基本审批事项指南,出台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文件,提高审批效率。埇桥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充实服务大厅和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升项目服务保障能力。

(5)针对“循环经济园‘捡到篮子都是菜’,‘圈地’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长期坚持集中学习科学发展的内涵和五大发展理念,根据《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招商项目评审办法》,严把项目入驻关,新入驻深圳智能终端制造项目。二是对汽车4S店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进行整改落实。 三是摸排梳理圈地9宗,收储整改土地2宗;清理圈而未用土地4宗;拟办理供地手续开发建设用地3宗。持续加大对违法用地等现象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闲置用地的清理,规范用地审批流程。

(6)针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金字招牌下缺少产业项目,上报农业部的规划与市里规划相悖,导致国家下拨的1亿元专项资金至今躺在账上。区里首创的现代产业联合体、‘人地挂’‘劝耕贷’等改革品牌,没有及时推广,造成‘墙内开花、墙外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优化园区规划,宿州市规划局于2018年6月1日研究通过灰古镇总体规划(含园区规划)。二是立足园区优势,外派专人招商,广东温氏、协鑫光伏、通捷水务等一批上市公司陆续入住;建立园区项目库,目前在库项目52个,计划总投资26.17亿元;项目库第一批项目已通过区政府批复正在逐步推进实施,目前中央财政资金已支出1200万元。三是制定出台了《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计划》(2018-2020)、园区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现代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工作机制;2018年园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推出“小企业成长贷”“助农贷”等金融品牌,设立2400万元的信贷风险基金,撬动贷款额度达到2.4亿元,更好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四是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区2018-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了劝耕贷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完善了各项制度,加快推进改革品牌在全区的推广示范应用。2017以来,在全区25个乡镇合并推进人地挂与土地增减挂,新增土地指标5000亩;2017年至2018年3月,全区合计为309户发放劝耕贷4.126亿元,2018年3-6月底为24个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劝耕贷1250万元;2017年底认定产业联合体86家,为提升产业联合体的质量和数量,目前正在开展产业联合体动态监测和2018年申报工作;区改革办近期将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推广埇桥区改革品牌。五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3.攻坚克难的勇气不够足。

(7)针对“安置房不能按期交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规划、区征收、市建设、区安置的城区房屋征收机制,向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建议在市级层面建立和完善安置房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调度督查力度,确保按协议签订的时间交付安置房。二是加大征收政策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引导早签协议。三是在保证程序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拆迁力度,力争早日交付净地。

4.决策随意性比较大。

(8)针对“‘2112工程’不切实际硬性摊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以“2112”工程为借鉴,认真分析总结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按照《中共宿州市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贯彻执行。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出台的过程中,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真实情况。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政府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扎实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完善决策长效治理机制,决策做到切实可行,分解落实做到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二是通过招商引资,企业扩大生产等方式加大对现有厂房的使用,对烂尾工程项目中,引导通过司法程序或乡镇政府协调解决。对于占用农田问题,由国土部门正在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处理。对于产权不清项目,引导通过协调或者司法途径解决。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9)针对“采用PPP模式建设‘三馆一院’(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发改委要求,进一步核实了“三馆一院”的项目建设规模,并形成报告报市发改委。二是将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手续完备后开工。三是将PPP项目并入埇桥区重点项目月调度,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按相关制度要求需要向市级汇报的及时汇报。

(10)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乡镇通过召开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改厕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征求广大群众对农村改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惠民实事的知晓率、参与度。二是对各乡镇农村改厕、垃圾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督保存在问题的两个乡镇进行整改,加快改厕进度,解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目前已完成户改厕9935户,建公共卫生厕所63座;农村垃圾实行户投放、公司转运、垃圾发电厂处理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共安放垃圾桶35831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15个,设立地埋桶249个。三是制定《关于在养殖环保督查工作中实行“一户(场)一策”的通知》,对养殖场污染实行“一户(场)一策”,整改提升规模养殖场599家,达89.13%。中央及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36条,涉及59家养殖场,其中28家另行选址重建,并配建环保设施,整改提升4家,对于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污染严重的27家养殖场(户)予以关闭。在空气污染治理中规范执法管理范围,严格执法流程,对于沿街商户使用燃煤炉灶造成污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7月份共整改落实到位经营户14家。通过发放《关于原煤散烧清理取缔工作致全区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信》,对于居民自用煤炉宣传引导改用清洁能源。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共有54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54份,增强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结合当前全区开展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和“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1)针对“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只满足于看电视、读报纸、听宣讲,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制定印发《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计划》《中共埇桥区委关于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中共埇桥区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编印《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学习手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埇桥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口袋书》《埇桥区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12)针对“‘讲重作’讨论发言材料从网上下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常委同志先后开展讲党课活动14场次,进一步加强了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的教育。二是对“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心得体会、研讨发言等材料撰写没有贴合实际的,重新撰写,并上报至学教办。三是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建立严格的材料审核机制,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基层党组织弱化。

(13)针对“区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区委履行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印发了区委党建工作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三是2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整顿完毕,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四是制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通知,指导各单位推动所辖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度。五是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从强配备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努力配强配齐村(社区)“两委”班子,针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制定了整改方案。召开3次推进会加强统筹调度,目前,全区已完成换届的村(社区)党组织363个,村党组织书记均配备到位,党组织班子已配齐。

(14)针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加大对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力度,组织、纪检、扶贫、信访等16家单位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把顾大局、讲团结的人选进村(社区)干部队伍中来。二是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开展拉票贿选等现象的警示教育,印发了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10000余张、换届警示小册子2000余本。对反映有拉票贿选行为的,及时立案调查,查清事实,严肃处理;对有拉票贿选行为的,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人选,一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三是完善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有计划的对所有村(社区)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提升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8月9日-10日对村和社区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四是开展“万名党建指导员下万村”活动,向每个村派驻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党建指导员;修订完善支部提升计划,一个先进支部帮扶带动一个后进支部,促进后进支部转化提升。

(15)针对“不能持之以恒抓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知识、工作业务、实际操作等方面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相关人员业务和指导能力,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制度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成立、撤销、变更工作流程,指导基层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督查检查,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议事规则、党组织设置调整进行自查自纠,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6)针对“村和社区班子老龄化倾向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和社区“两委”班子队伍,严把人选年龄关,新任“两委”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留任一般不超过57岁。目前,已经推选结束的359个村居党组织班子年龄结构明显优化,村党组织班子正职人选平均年龄50岁,副职人选平均年龄44岁,社区党组织班子正职人选平均年龄49岁,副职人选平均年龄36岁。二是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两委”班子后备队伍,不断提高班子战斗力。已建立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目前在库人员1526人。

(17)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发展党员“回头看”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区委“1 9”工作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开展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7.党的意识淡化。

(18)针对“巡视时区委提供的领导干部名册中,把行政职务排在党内职务之前。乡镇街道普遍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工)委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党(工)委会召开形式及记录情况进行自查,查召开形式是否严谨、记录是否规范等,进一步提升党委议事的规范性。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召开方式,指导基层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常态化预防监督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三是已按规定更改干部名册及涉及到的类似信息。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9)针对“抓基层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全区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已整改到位。二是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知识、工作业务、实际操作等方面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相关人员业务和指导能力,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三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已认真落实党组织换届提醒机制,将2018年应换届党组织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并逐一提醒。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0)针对“党费不能按月交纳,退休干部党员大都是半年或一年交纳一次党费,区直个别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党费问题至今没有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从工资中代扣党费行为,重新制定党费收缴制度,加强党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的学习。二是对党费缴纳不规范情况进行自查,严格党员交纳党费基本要求,对工作开展不规范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到位。三是完善退休党支部党费收缴建账制度、党费定期公示制度等,加强离退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提升工作开展的严肃性。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8.选人用人有失察失准现象。

(21)针对“区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干部工作业务培训及全区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培训各两期,就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监督奖惩等方面业务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规定和要求,增强各级党组织开展干部工作的规范性。二是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三是制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流程》《宿州市埇桥区股级职务任免送审办法》,加强对各单位选任干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选任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严格审核把关,对各单位股级干部选任相关程序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2)针对“干部工作基础薄弱,“三龄两历”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档案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在全区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干部档案业务培训。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对应当归档的材料进行再收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管理、报送工作,建立埇桥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信息库。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印发《埇桥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集中对反馈的干部档案问题进行专项审核认定,对部分“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的档案进行重新调查取证、重新认定,对核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四是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明确了一名干部档案管理专职人员、两名兼职人员。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3)针对“优化干部结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快皖北及沿淮三市六县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中“允许整体超编市每年按公务员自然减员数30%的比例申报招考计划。”的要求招录人员,逐步解决区直单位超编、干部老化断层的问题。二是2018年计划招录58名乡镇公务员,已通过面试,并申报了30名省选调生需求计划,预计9月份分配到乡镇工作。三是建立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在库人员1072人,平均年龄35.5岁。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4)针对“对会议、文件统筹把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办公室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会议及文件。二是加大文件及会议的实用性,强调少发文、发短文,文件制定既体现上级要求,也结合实际,除上级规定应该召开的大会外,其他会议强调问题导向,开小会,开短会。

(25)针对“在“三线三边”整治中,存在华而不实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分类整治,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乡村环境大治理,沿路沿街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良好家风、生态文明等公益宣传广告约900幅6000多㎡,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达到美化亮丽、干净整洁的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在原有对乡镇进行乡村环境大治理月度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埇桥区乡镇(村)创城及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方案》,强化监管,杜绝类似推广刷白墙现象的发生。三是在全区范围内举一反三,加强督查考核,采取周督查、月考核、月调度、年终总结的形式进行。6月份全区考核调度会上,对存在作风不实等问题的乡镇进行批评,排名后三位的乡镇、村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鞭策后进,压实责任,转变作风,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落实、求实效。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0.干事创业激情不高。

(26)针对“区委在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学习贯彻的通知》,组织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埇桥先锋网、微信公众号转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指示、陈希同志关于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指示。三是组织开展全区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培训2期,就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监督奖惩等方面业务进行培训。四是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王启荣为区直机关中青年干部上党课,进一步提高中青年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干事创业激情。五是对11个街道、部分区直单位、个别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统筹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部分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单位中层干部进行交流任职和职务调整,提出了干部使用意向,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进行停职或调整岗位,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工作活力。

(27)针对“部分干部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经动态调整后最新版本的权责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正式对外公布。在以后工作中,结合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二是成立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强化效能问责;已开通举报电话0557—3060391,建立投诉工作台账制度,制定投诉效能交办单;把“机关效能建设”和“督查督办”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召开考核工作协调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对《2018年度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将区直考核责任单位与乡镇街道园区加强沟通协作和业务指导情况按一定比重纳入区直考核责任单位对自身的考评。四是加强对干部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习近平新时代选人用人理念,进一步树立重一线、凭实绩的用人导向,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五是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和“中梗阻”现象的问责处理力度,2018年以来,多名干部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问责和党政纪处分。

(28)针对“服务意识不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5月3日,省电视台对区服务中心不按时上班进行了暗访并曝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效率不断提高,6月30日梳理完成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330项,累计449项,占比91.6%;梳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3955项,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线33294项,月均网上办件1000余件;一次性告知单梳理制作完成并在服务大厅发放。二是制定完成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已进行业务知识、作风建设、服务意识、服务规范、基本行为准则、责任追究等培训,累计培训300余人次。三是严格实行审批股长参与巡察,并做好巡察记录;建立督查局政务服务中心联合督查制度、督查领导小组,已开展督查工作;聘任“两代表一委员”为窗口作风建设监督员,已赴大厅检查工作。四是制定《埇桥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1.“四风”问题反弹严重。

(29)针对“‘酒桌办公’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酒桌办公”和“违规接待”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外事、招商活动用酒备案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0)针对“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法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二是在全区范围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区102家单位均自查完毕,其中6家不按规定发放补贴的单位现均已上缴非税账户,对6家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是研究制定全区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执行,目前已全面停止党务津贴发放。四是建立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长效机制,区纪委(监委)会同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

(31)针对“区委对少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少必要的提醒和及时纠正,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仍然存在。不注重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没能成为常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执行,“第一种形态”处置比例逐年提高,2017年达到34.1%,2018年上半年达到39.9%。

(32)针对“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明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以案释纪力度,开展“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近年来,区纪委监委突出重点问题,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不断加大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在全区形成有力震慑。自2017通过网站曝光24次,2018年以来通过网上曝光7起。2018年上半年违反八项规定通报曝光11起13人。

13.执纪审查不坚决。

(33)针对“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对派驻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发挥派驻机构职能和探头作用。二是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制度。三是制定《埇桥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34)针对“推诿扯皮,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周例会制度,组织开展纪检系统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4.纪检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

(35)针对“改革节奏迟缓,巡察机构2017年10月成立,直到今年2月3名组长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巡察机构“一办三组”于2017年12月成立,一办负责人和三组副组长2017年12月到岗;三名巡察组组长2018年2月全部配备到位。三名巡察组长都是科级干部,平均年龄53岁。

(36)针对“2016年以来,采取抽调人员的方式完成了7轮巡察,但巡察时间短、质量差,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比较粗糙,问题整改督促不到位,巡察的监督和震慑作用有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制订下发《关于更新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二是召开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学习了《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则》等文件,邀请市委巡察办就如何“坚守政治定位,精准发现问题”进行专题授课。三是组织对部分乡镇、区直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巡察问题线索催办单。四是区委第九轮常规巡察对每个单位巡察时间由15个工作日增加到20个工作日。

(37)针对“区纪委履行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曾一度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建立专帐统一管理,对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正在核实。二是新修订《机关工作和学习制度》;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三是制定《区纪委监委人员调进、调出规定(试行)》对下步调入调出人员严格把好关口。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在反腐败斗争方面

15.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不力。

(38)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吃拿卡要”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及时处理。二是扶贫领域开展了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三是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全区365个村,每村明确1名纪检员,村村悬挂带有二维码的举报箱,从纪检、财政、农委抽调人员从事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村民询问质询制度的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等9项制度。排查整理一批村官贪腐的典型案例,利用村级换届后的培训契机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39)针对“区属医院存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收取药品回扣、套取医保(新农合)资金、‘白条入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班”,从党务知识、党风廉政、财务业务、医德医风等方面,对全区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共有300余人(次)参加培训。制定了《埇桥区卫计系统2018年医德医风教育培训计划》,全区各医疗机构定期不定期开展医德医风和廉洁从业培训。二是建立健全并印发了《埇桥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埇桥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等30项规范性制度文件。三是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共设置“投诉举报箱”共80个,公布投诉举报电话51个,并从人大、政协、村(社区)代表和本院退休职工代表中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191人。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0)针对“某局和下属单位职工集资建造,乡镇敬老院虚报人数套取集中供养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农村五保专项治理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督查领导小组,形成村、乡镇、区级民政部门三级工作模式。对全区26个乡镇(街道)59所农村敬老院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集中供养五保户重新签订入住协议,报区民政局备案。二是对集资建造问题开展调查,制定下发《关于埇桥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局属二级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强化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处理。

(七)在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7.整改不全面。

(41)针对“存在就事论事现象,问卷调查19.7%的同志反映巡视整改没有举一反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财政专项资金借款回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企一策”,开展借款回收工作。对已制定还款计划的企业按计划回收,对未制定还款计划的借款企业全部进入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三是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待认定责任后,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18.整改不到位。

(42)针对“有的问题整改‘雨过地皮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发展党员“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落实发展党员 “1 9”工作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召开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组工干部业务培训会,开展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警示教育,解读《埇桥区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3)针对“‘隐形’吃空饷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督查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吃空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吃空饷”半年报送、督查制度。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4)针对“办公室超标整改不彻底,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直到今年3月20日才完成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着力发现和纠正“四风”问题。重新学习《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制定《宿州市埇桥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巡察制度》《办公用房盘点制度》《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单位、各乡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已检查22个区直单位和16个乡镇,未发现办公用房违规超标使用问题。三是建立《区直机关办公用房总台账》,各单位建立分台账,确保账账相符。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9.整改不持久。

(45)针对“存在前紧后松、上紧下松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召开有关单位巡视整改工作协调调度会,建立工作微信群,每周三集中梳理、更新巡视整改问题台账;每周四定期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整改期间召开巡视整改调度会、专题会共29次,印发简报22期。二是成立了埇桥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部门也相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办公,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巡察工作。制定了《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项工作规则,下发了《关于更新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调度方案》,并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常规巡察内容。四是组织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督查了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0家牵头单位。对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第六督查组和市委第一督察组反馈的8项问题,按期整改并长期坚持。五是制作下发巡察问题线索督办单,结合每次调度会后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更新规范台账。

(46)针对“健全完善制度没跟上,区委巡视整改方案明确要建立52项制度,到目前尚有17项未建立,占32.6%。一些制度不切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宿州市埇桥区工作计划、小结、点评、考核制度,每周召开四大班子碰头会,每月、每季度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听取四大班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近期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就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区委区政府督察局,加大日常督查督办力度,每半年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统筹四大班子工作,扎实有序推动各项决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以来,全区共计107家(次)单位进行573次公务用酒报备。对全区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开展“1 X”专项督查,区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对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及票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6年以来,全区共查处“酒桌办公”问题2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三是开展文件梳理排查工作,通过对全区性制度文件进行梳理排查,已修改、废止13个制度文件,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新制定出台制度48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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