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广西南繁基地公共资源申请使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1/2022年度广西南繁基地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将广西南繁基地公共资源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资源的申请

   (一)土地使用的申请

    用地单位须于2021年9月10日前,向广西南繁工作站(设在广西种子管理站)提出用地申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南繁基地土地使用申请表》1份

    2.有项目资金支持的提供项目(课题)下达文件(复印件1份)

    3.种子企业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入驻承诺书。

  (二)仓库、宿舍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申请

如有仓库、宿舍等公共设施使用申请需求的单位,须于2021年9月10日前,直接向广西南繁育种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其它注意事项

   (一)通过审批后,用地单位与广西南繁育种基地管理办公室(设在广西农科院科研基地管理处)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书》,交清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押金、公共服务设施使用费等有关费用后,由广西南繁育种基地管理办公室安排用地及公共设施等。

   (二)土地使用申请表、承诺书、土地使用协议书、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申请表等电子版材料可在广西农科院科研基地管理处主页下载(http://www.gxaas.net/s.php/kyjdglc/)。

   (三)如有合作单位共用耕地,须提供单位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等相关材料。

   (四)入驻基地后及时提交植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1份),植物检疫合格证请到自治区和市县各级植物检疫站办理,或在中国南繁网(http://agri.hainan.gov.cn/zgnf/)申报办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前往南繁基地开展南繁科研活动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基地管理部门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广西南繁工作站,钟波,13768313233;广西南繁育种基地管理办公室,梁任繁,13517812868

              广 西 南 繁 工 作 站 (代)          广西南繁育种基地管理办公室(代)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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