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桂科协组发〔2021〕4号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有关科研院所,自治区科协所属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为进一步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现决定在我区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挖掘和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汇聚起爱国奋斗、创新争先的磅礴力量。

    二、活动组织

    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科学院、广西农业科学院共同主办,六部门联合组成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自治区科协组织宣传部)。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动员。2月上旬,启动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领域工作中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二)组织推荐。2月至3月中旬,由各单位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段的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其中,各设区市由市科协联合市委宣传部、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推荐本地区候选人2名;自治区科协所属各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自治区各有关厅局、自治区级有关科研院所推荐本系统、本单位候选人2名。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不接受个人申请。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推荐范围和遴选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质量。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推选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遴选发布。3月中旬至5月下旬,自治区活动办公室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多轮评选,最终确定10位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遴选结果,并在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入选人选将同时作为广西候选人择优向全国活动办公室推荐参评本年度的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鼓励各设区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树发布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的“最美科技工作者”。

    (四)学习宣传。6月起,由自治区活动办公室牵头,协调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对“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最美科技工作者”事迹宣讲报告会、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进企业、进院所、进校园、进网站,掀起学习宣传“最美科技工作者”的热潮。各设区市选树本地区的“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及其先进事迹报道可报送自治区活动办公室组织扩大宣传。通过学习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最美科技工作者”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积极投身科学创新实践、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不断为开局“十四五”、奋进新征程、迎接建党百年、谱写八桂新篇凝聚精气神,激发正能量。

    四、遴选标准

    (一)人选基本条件。所推荐人选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人选对象范围。所推荐人选必须是目前在广西工作的科技人员(含区外引进),包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医护工作者和科研攻关人员;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服务工作、从事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赢得广泛赞誉的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挑战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人选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科协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现役军人及离退休科技人员。

    (三)人选特征要求。所推荐人选要具备可挖掘的感人事迹或闪光点,要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要适合公开宣传报道和倡导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人选,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活动办公室。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当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四)注重改进创新。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的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激励作用。

    六、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公示情况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设区市推荐人选在征求本市相关主办单位意见后加盖市科协公章即可)。

    2.《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2)。

    3.《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附件1)。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原件1份。

    5.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2—3张(照片仅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6.以上推荐材料提交纸质版原件各1份,同时请提供Word版(除廉政鉴定意见外)和PDF版,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7.附件表格请在广西科协网http://www.gx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推荐材料于2021年3月15日17:00时前报送,请严格按照邮寄地址信息填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发送电子材料),推荐材料不完整或逾期报送的,报送候选人人选材料无效。

    纸质材料寄送: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31号广西科协南楼701,邮政编码:530022;电子材料发送邮箱:gxkxzm@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

    陈  磊,0771-2630650,15296327011

    汤运群,0771-2630650,13978237616

 

    附件:1. 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点击下载附件3)

          2. 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3)

          3.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桂科协组发〔2021〕4号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docx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委员会宣传部                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科学技术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科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农业科学院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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