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子公司和分公司,哪个更好?(注册子公司和分公司,哪个更好一些)

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很多企业在经营几年的主公司后准备开始几家分支机构扩大一下经营地区,这时老板就面临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因为设立分支机构有两个形式,一个是分公司,一个是子公司,那么在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要如何选择呢?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呢?这应该是所有老板都需要知道的问题。

对于一个创业者来说,创立企业的核心目的是赚取更多的税后利润,税收负担越轻越好。而子公司和分公司,税收最主要的差别在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这里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如果这个公司设立分公司和假设成立子公司,两种情况都应该交多少企业所得税。

举例来说:某海鲜酒店餐饮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2022年准备在其他城市开设20家分店,由于都是新成立,初步预算这20家店每家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

请问:开设的20家分店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更节税?

分析:

1、若是设立分公司,由于企业所得税需要汇总纳税,汇总后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没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要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家店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25%=500万元

2、若是设立子公司,由于每家店不论从人员人数、资产总额还是应纳税所得额看,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2022年可以按照2.5%税负缴纳企业所得税。20家店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2.5%=50万元

节税=500-50=450万元

结论:从税收考虑,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创立子公司更加节税。如果每一个子公司都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限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税收差别不大。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第八十三问,对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进行了答复。

问: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提醒关注:分公司不能单独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问题:我公司是湖北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现业务发展需要,拟在东莞设立分司,请问是否也可以按15%交纳企业所得税呢?

广东国税东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如你司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则你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需以当年度整个企业(总机构加分支机构)的各项指标一起判断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条件。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条件,由总机构办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手续后,总分机构可一起享受税收优惠。总机构按优惠税率统一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后按规定进行税款分配,分支机构凭分配表进行申报即可,不需另行办理备案手续。

子公司和分公司两者区别

1.法人资格和债务承担方式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是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有无法人资格,使得两种情况下债务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财产,与总公司是统一核算的,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以总公司全部资产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2.子公司和分公司企业管理方面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资产等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1)分公司在设立和注销环节的流程均较为简单,耗费较低;

2)如果企业从事行业需要办理资质,这时由于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它可以和总公司共用资质,而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则需要重新办理资质。此时显然设立分公司的成本相对较低。

3)注册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而子公司则需要注册资本,并且要求实缴。

4)总分公司之间其实可以说原本就是一个主体,分公司就相当于在某地设立的一个办事处,可以和总公司适用的相同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因此在管理上会更加高效方便;而子公司则不同,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有自己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因此对于母子公司来说在管理上有更大的独立性和自由性。

3.子公司和分公司财税处理方面

由于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所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只能选择独立核算,不需要将数据汇总到母公司做合并,而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既可以选择独立核算也可以选择非独立核算。在财务核算上,总分公司之间核算选择更自由但人工成本可能会更高一些。

增值税方面两者基本没有什么差异,增值税是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分公司是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主体,独立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无论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在500万以内都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差异就相当大了。在流程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属于独立核算独立申报,而分公司则需要与总公司一并汇总纳税,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两个较大的差异之处:

1)子公司可以独立享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而分公司必须与母公司汇总后才能确定是否满足小微企业条件,无形中提高了优惠的适用难度。

2)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为独立申报,处理起来相对简单。分公司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与总公司汇总纳税,简单说就是分公司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的财务数据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数据汇总,然后再根据:“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三因素占比在总分公之间进行税金分配,最后各个总分公司之间根据各自分摊金额进行纳税。分公司因汇总而明显提高了财务部门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不过相应的,总分公司的盈利和亏损能够相互抵扣,而母子公司的亏损只能由自己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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