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1 为加大本公司所有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力度,提高工程进度管理水平,使各项目建设进度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结合项目工程进度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 项目公司进度管理目标:各项目在合同要求的施工工期内完成所要求的任务。
1.3 公司对应完成的年度计划进行分解,根据各项目合同工期要求,对各项目部下达进度计划任务并签订年度、月度进度目标责任书,对需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产值做出明确规定,作为对各项目进度考核的依据。
1.4 各项目部应按施工合同以及与项目公司签订的进度目标责任书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充分调动人、机、料等各种资源,确保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
1.5 工程进度控制应坚持“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进度建立在安全、质量的基础上,做到工程进度与安全、质量控制协调统一。
1.6 坚持合理工期、科学工期理念。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先进的施工工艺、统筹的规划思想、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总工期要求。
1.7 各项目工程进度实行统一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公司负责监督,各项目承包人依据合同要求分部实施进度控制。
1.8 各项目工程进度管理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项目主管单位对本项目的工期要求、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和设计变更图、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有关技术规定、合同进度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项目公司成立工程进度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进度归口管理工作。
2.2 项目公司所属项目进度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各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任组员的进度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一套完整的进度管理和保证体系。
2.3 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进度管理体系应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进度监督和控制管理作用,努力调动施工单位进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4 工程管理部是进度管理领导小组进度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2.4.1 在项目公司进度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进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2.4.2 认真督促项目公司所属各项目部贯彻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对各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
2.4.3 形成和建立工程进度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进度的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促进工程进度管理水平的稳定和不断提高,使工程进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4.4 对控制性工程的重点部位的进度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
2.4.5 负责对各项目部相应部门工作的对口管理。
2.4.6 组织或参加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讨论会,制定合理工期。
2.5 项目公司实行月生产例会制度,会议在每月30号左右由项目公司组织举行,会上通报各项目本月进度情况,总结施工经验,研究处理相关问题,提高进度控制水平。
第三章 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
3.1 施工进度计划
3.1.1 由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提交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计划编制说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总体形象进度安排;
(2) 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阶段性目标;
(3)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
(4)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 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6)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附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和形象进度图;
(7) 年度预计完成工作数量表;
(8) 雨季、冬季施工计划及措施;
(9) 主要材料源及进场计划;
(10)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法;
(11) 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及主要职责部门负责人名单。
3.1.2 各项目部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年度、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确保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能够实现。年度、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应反映以下内容:
(1) 本年度、季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 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调用顺序;
(3) 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3.1.3 各项目部根据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要根据季度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修正调整后编制,与实际进度保持一致,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确保季度施工进度计划能够实现。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应反映以下内容:
(1) 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 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产值;
(3) 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置;
(4) 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3.1.4 关键控制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各项目部要对整个工程工期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单独编制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反映出以下内容:
(1) 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 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3) 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置及运转安排;
(4) 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时间安排;
(5) 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及说明等。
第四章 施工进度计划报批程序
4.1 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各项目部应在签订合同后28天内及时向总监办、项目公司上报总体进度计划,经共同审核或是提出修改意见后,由总监办签署批准意见,批准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报项目公司,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4.2 年度进度计划:各项目部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已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向总监办、项目公司上报次年度进度计划,经共同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由总监办签署批准意见,批准的年度进度计划报项目公司,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4.3 季度进度计划:各项目部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总监办、项目公司上报下季度施工计划,经共同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由总监办签署批准意见,批准的季度进度计划报项目公司,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4.4 月进度计划:各项目部在每月25日前向总监办、项目公司报下月进度计划。经共同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由总监办签署批准意见,批准的月进度计划报项目公司,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4.5 控制性工程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要单独编制,随各期进度计划一并报送。
4.6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修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各项目部在当月的25日前,向总监办提交修改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总监办在7天内将该报告审核批复完毕,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批复。
4.7 各项目部执行施工进度计划,要按照全面有序、突出重点、超前安排、前紧后松、分解落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
4.8 对于关键控制性单项工程,要求项目部必须采用网络图进行工期管理,各项目部领导每周检查督办,当实际情况与计划发生偏差时,应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进行弥补。
第五章 施工进度控制与管理
5.1 项目公司在每年初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各项目施工生产情况,全面布置当年的施工生产计划和总体形象进度任务,每月30号左右召开月生产例会。
5.2 各项目部承包人对进度的控制
5.2.1 严格履行合同工期,除不可抗力或非项目部原因,确保所承包工程合同工期的全面兑现。
5.2.2 制定严密的组织保证、技术保证、物资保证、设备保证、资金保证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进度目标的实现。
5.2.3 从项目部到各施工队直至各施工点,签订层层工期责任目标书,使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分部工程都有工期目标。
5.2.4 实现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季的进度控制措施,在实际进度与合同工期和施工计划不符时,采取一切措施,合理调配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确保阶段性进度目标的实现。
5.3 项目公司对进度的控制
5.3.1 监督各项目部对合同工期的控制情况,及时掌握各项目部工程进度情况。
5.3.2 定期召开月生产例会,总结分析施工生产形势,下达各阶段生产计划。
5.3.3 根据各项目部的申请报告和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其工程进度计划。
5.3.4 处理工程延期:会同建设单位、总监办根据项目部的合理报告,依据合同、现场实际情况、有关法规,受理工程延期事宜并研究确定最终工期和施工时间。
5.3.5 处置工期延误:在平常检查中,发现承包单位进度缓慢,应签发指令要求其加快速度,在发出指令后28天内,如项目部未有明显改进,不能保证工期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各项目进度报告制度
6.1统计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产值
6.1.1上报时间:当月26日下午4点之前(如3月份统计表为3月26日下午4点之前上报)。
6.1.2内容要求:项目部统计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产值(如3月份为2.26-3.25完成的工程量及产值)。对于正在施工的各分项工程(如现浇梁:钢筋已加工、安装,混凝土尚未浇筑或只完成部分浇筑情况),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备注说明进场材料、加工安装等所发生的产值,待该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在下月统计中扣除相应的产值。每次上报必须是经项目领导签字确认的纸质版原件(可先将签字后的文件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到项目公司,纸质版原件随后报送)。具体统计表格格式见附表1。
6.1.3管理要求:统计报表必须统一规范、详实准确,前后两个月份数据保持衔接,项目公司每月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虚报、前后统计不一致现象,每发现一项罚款一千元整,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及时间上报,每拖期一天罚款一千元整。
6.2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6.2.1上报时间:当月27日下午4点之前(如3月份施工计划为2月27日下午4点之前上报)。
6.2.2内容要求:项目部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调整,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例如3月份:为2.26-3.25施工计划)。每次上报必须是经项目领导签字确认的纸质版原件(可先将签字后的文件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到项目公司,纸质版原件随后报送)。项目公司将根据各项目上报进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制定最终的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并经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和项目经理双方签字认可。具体进度计划表格格式见附表2。
6.2.3管理要求:计划报表必须统一规范,满足总体计划和主要计划节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及时间上报,每拖期一天罚款一千元整。
第七章 进度检查及考核
7.1 项目公司进度检查及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7.1.1 项目公司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生产例会和季度进度大检查,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生产例会。
7.1.2 项目公司每月20-25日期间组织对各在建项目的进度进行月度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进度滞后问题发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补救措施并书面回复,回复时间不得超过接到通知后七天时间,回复内容必须详细明确,有具体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投入力度、落实情况等。月度进度检查情况通报内容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查处的进度滞后问题以及落实和制定的补救措施,同时还有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的奖罚决定等,并在项目公司月生产例会上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7.1.3 项目公司根据各项目施工情况适时推出各种“劳动竞赛”活动,设置工程进度奖。项目公司给各施工标段下达进度计划目标,在规定的时间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并根据实际评分情况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相应的奖罚。
7.2 进度考核内容
7.2.1 各项目部完成总体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情况,完成各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百分比等,具体考核指标由项目公司制定。
7.2.2 项目公司对完成进度计划较好的或较差的项目部分别提出表彰或通报批评,保留处分权力。
7.3 进度监控通报与进度调整: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监控项目部施工进度管理,项目部发生月进度延误时,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出进度管理通报,项目部根据进度延误及工程内容变化情况编制调整计划。
第八章 附 则
8.1 进度情况分析。凡未完成月度、季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8.1.1 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8.1.2 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8.1.3 能否保证合同工期或是否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能力。
8.1.4 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目标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8.2 本办法由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8.3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当月施工完成情况统计表(以3月份为例)
附件2: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以4月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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