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豆新品种首次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人民网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得突破性进展!我国著名农学家、原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王连铮研究员培育的大豆新品种“中黄13”,日前取得韩国官方的受理通知书,这是我国首次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权,此间专家认为,这一事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今年4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委托北京中农恒达植物品种权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农恒达),向韩国申请大豆新品种“中黄13”的植物品种权。这是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6年以来,也是建国以来,国内向国外申请的第一个植物品种权。


  “中黄13”是以“豫豆8号”为母本,以“中90052-76”为父本培育而成的。该品种集高产、高蛋白、适应性广、抗性较高等诸多优点于一身,具有抗倒伏、抗涝、耐旱、增产潜力大等特点,亩产可达250-300公斤,2004年在山西襄垣创亩产312.4公斤的高产纪录。在2001年通过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12个大豆新品种中,“中黄13”增产幅度位居首位,比对照增产16%。该品种还抗花叶病和霜霉病,中抗孢囊线虫和根腐病。近两年来,该品种在黄淮海地区得到迅速推广。


  “中黄13”的主要培育人王连铮研究员现任中国种子协会理事长、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理事长。1930年10月生于辽宁海城。1954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1960-1962年赴莫斯科季米里亚捷夫农学院学习深造。1988年被苏联农科院、1992年被俄罗斯农科院选为院士;1994年被印度农科院选为院士。历任农业部常务副部长、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中国农学会副会长、中国作物学会理事长。著作和合著有《大豆遗传育种学》、《温饱十亿人》等,并发表论文、文章160多篇。


  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战的背后是“种子战”和“品种战”。在这种新的贸易关系下,出于保障国家经济战略安全以及保护农产品竞争优势的考虑,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品种权作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品种权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最近两年,国内品种权申请量增势迅猛,年申请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五名。截止到2005年6月底,农业部植物新品保护办公室受理的植物品种权申请已超过2300件,外国公司和个人向中国提出的植物品种权申请达到59件。但几年来,一直没有国内申请人向国外提出品种权申请。 中农恒达是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一个下属机构,是我国政府指定的植物品种权专业代理机构,代理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占全国总代理量的95%以上。作为全国最早最大的植物品种权代理公司,中农恒达一直致力于推动国人向国外申请植物品种权,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此次代理首例向国外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具有突破性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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