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提出水稻化学氮肥用量投入范围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植物营养创新团队基于大量的田间试验数据,建立了综合产量反应和氮素损失的新评价标准,提出了以氮素表观平衡为评价指标的稻田氮肥限量新方法。该研究为指导区域尺度上稻田氮肥限量提供了重要参考。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环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lution)》上。

  科研人员提出水稻化学氮肥用量投入范围

  据何萍研究员介绍,由于我国农业生产以小农户种植为主,实地养分推荐存在较大困难,因此氮肥投入还未与作物实际需求准确匹配,导致土壤氮素平衡大多呈现过度盈余状态。因此,明确氮肥投入的上限阈值,限制其过量投入,对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科研团队采用大量的水稻田间试验数据,分别建立了氮素表观平衡与氨挥发损失量、增产率和氮肥用量的经验模型。通过氨挥发对氮素表观平衡的响应关系发现,氮素盈余超过一定水平后氮素损失率呈指数增长趋势,由此确定基于氨挥发的土壤氮素表观盈余上限是44-91公斤氮/公顷。同时根据施用氮肥的增产率对氮素表观平衡的响应关系发现,氮素盈余超过一定水平后水稻增产率不再提高甚至有所降低,由此确定基于增产率的土壤氮素表观盈余上限是53-112公斤氮/公顷。综合考虑氮素损失和产量反应,提出了不同种植区域类型水稻(早稻、中稻、晚稻和一季稻)的化学氮肥投入上限阈值为179-250公斤氮/公顷。

  该研究得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资助。(通讯员 金云翔)

  原文链接:http://doi.org/ 10.1016/j.envpol.2021.11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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