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以及院相关人事任免的通知,自2019年10月9日起院委托广西合生会计师事务所对以下3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一、韦国才,2012年7月至2018年4月任院后勤处处长,审计时间共5年10个月;
二、程伟东,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任院玉米所所长,审计时间共2年3个月;
三、韦善富,2012年7月至2019年5月任院植保所所长,审计时间共6年11个月。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院机关纪委联系。
联系电话:3245072 。
特此公示。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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