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项目(课题)主持人:
根据《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桂农科发〔2014〕22号)和《广西农业科学院关于加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农科发[2016]25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我院科研诚信,规范、推进项目结题工作,请逾期未结题的院科技项目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连同电子版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交的,将暂停项目主持人所在研究团队稳定资助项目的经费。确实无法完成的,请向科技处提交延期或终止申请(含已提交未批复者)。
未尽事宜,请与院科技处联系。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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