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选派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5〕39号)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此次共选派优秀干部3500名,其中自治区级选派800名左右,我院选派名额5个,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和任职时间
本次我院选派干部5名,任期至2018年4月。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务实、敢于担当、热爱农村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重点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研骨干或科、处级优秀年轻干部中推荐,以45岁以下干部为主体。
三、选派方式
选派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1.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院人事处审核。每个单位(部门)至少推荐候选人1名,最多不超过3名。
2.人事处审核合格后,将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呈报院党组研究决定选派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
四、推荐时间
各单位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推荐表报送院人事处审核。
五、有关要求
选派优秀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是自治区党委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任务作出的决策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和廉政关,优先选派熟悉农业、科技的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5年7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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