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所赴隆安县雁江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8月17日,为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院科技先锋队的工作部署,植保所韦善富书记、于永浩所长及党员代表一行5人到党支部结对共建点广西隆安昌隆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雁江镇穗米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夏收秋种”生产技术指导,并进行了“广西农业科学院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挂牌。

韦善富首先就合作社“早稻”的收储情况,从“收割、烘干、储藏、加工”等方面,向合作社总经理张积国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就整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指导。雁江镇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经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有效地推动和解决当地农民群众对于农业生产旧模式的更新,为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收增效做出贡献,被评为“广西农业科学院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受院成果转化处的委托,植保所韦善富书记、于永浩所长等代表对雁江镇合作社进行了挂牌。

随后一行人到合作社水稻生产基地现场查看了“晚稻”的生产情况,并进行了技术指导。于永浩表示,植保所全体科技人员将不仅在水稻及特色水果种植方面提供植保技术支持,同时也会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供帮助,着力解决公司“急愁难盼”问题,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全力支持公司及合作社农业生产。

植保所 高圆圆供稿 韦善富审核

责任编辑:薛臣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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